支氣管激發(fā)試驗又稱支氣管接觸(吸入)試驗,是診斷花粉過敏癥的重要方法之一。
激發(fā)試驗主要是用霧化吸人技術投放花粉過敏原。這一試驗有一定價值,但不太安全。霧化吸人法可用一普通霧化吸人器進行試驗。在霧化器和動力源之間的套管內插入一個“Y”形管,以控制吸氣時攝取量。試驗時應使用高度稀釋的過敏原浸液。癥狀(哮喘)一旦開始出現,應立即中止試驗。如果反應嚴重可服麻黃素或用色甘酸鈉或舒喘靈氣霧劑吸人。
對于病史和其他過敏性試驗均無法確診的病例,皆可用激發(fā)方法進行試驗。此法在歐洲廣泛應用,是一種很有價值的研究方法。
激發(fā)試驗所使用的過敏原浸液濃度,一般先用低于1:1000000的稀釋液進行試驗。如無反應發(fā)生,方可改用較高的濃度。
支氣管激發(fā)試驗用的過敏原及其濃度和吸人量應根據病史及特異性過敏原皮膚試驗來確定。具體要求如下:
(1)試驗應在哮喘緩解期進行。
(2)試驗前2~3天應停用抗組胺藥物、腎上腺素能制劑、支氣管擴張藥、皮質類固醇、膜保護劑等。
(3)試驗前應先作對照試驗,若30分鐘后沒有任何反應,方可進行激發(fā)試驗。
(4)如果擬用過敏原浸液進行激發(fā),則對照試驗可用空白提取液(Coca氏液)或生理鹽水。
(5)液體過敏原可置于霧化器內,然后用壓縮空氣霧化為直徑小于5um的顆粒,經口或用面罩經口鼻吸人,患者應取坐位,深吸氣,以利吸人物擴散到呼吸道深部。
以確定病因為目的激發(fā)試驗,一般只要求激發(fā)出反應即可。
作對照試驗的吸人量,液體為0.5~1.0mL,激發(fā)試驗的量采取漸進法,可按以下兩法進行:
(1)固定吸入量,逐漸提高濃度。某些學者主張以點刺試驗出現直徑3mm風團或皮內試驗出現中等陽性反應的濃度為過敏原激發(fā)首次使用的濃度,如首次試驗無反應,可再改用較高的濃度。
(2)固定濃度,逐漸增加吸人量,潘婭勤等應用蒿屬花粉浸液進行激發(fā)的方法是;過敏原浸液的濃度固定于1:100,首次吸入量為0.005mL,如無反應,再遞增0.005mL,直至一次吸人0.03mL。
采用遞增量進行激發(fā)試驗的目的是;防止因劑量掌握不準而致一次吸人過量,導致嚴重反應。如果每次遞增量均不產生反應,則可以吸人一次可達的劑量。以蒿屬花粉為例,如一次吸人1:100的浸液0.2mL或10000PNU仍無反應,即可認為激發(fā)試驗為陰性。
支氣管激發(fā)試驗的反應有三種類型;速發(fā),遲發(fā)和雙重反應(亦稱雙相反應)。速發(fā)反應一般在激發(fā)后半小時內發(fā)生,屬于IgE介導的反應;遲發(fā)反應可在激發(fā)后數小時或更長時間后發(fā)生,其機理還不十分清楚,可能屬Ⅲ型過敏反應;雙重反應為兼有這兩者的。由于有遲發(fā)反應存在,所以每次激發(fā)后的觀察時間不應少于24小時。
判斷陽性反應有三個標準:
(1)明顯的自覺癥狀,如胸部緊迫感、哮喘。
(2)肺部聞及哮鳴音。
(3)肺功能下降,FEV1(第一秒用力呼氣量)或PEFR(峰值呼氣流速)下降超過15%。
這三個標準不一定都存在,但第二和第三條是主要的判斷依據。